关于“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0/10/12)

 
时间日期:2010-10-28        已被阅读次:[6354]
 
各有关单位:
  今年底我市将有一批“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到期,根据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7]189号)和广东省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审查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建安字[2007]91号)精神,受省考核办委托我会将于2010年11月开始受理合格证书延期申请,为做好此次延期证书办理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发证日期为2008年1月1日的合格证书延期申请及发证日期为2005年1月1日的第二次延期申请(必须完成第一次延期且符合延期条件的证书)。凡符合条件的人员需于2010年11月1至5日内到我会四楼培训中心办理。为了方便各区企业办理合格证书延期申请,我会于下列时间到各区现场收件:

  现场收件时间             现场收件地址
  2010-11-4      高明区建筑与房地产协会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201号
  2010-11-2      三水区建筑业协会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中路4号6楼
  2010-11-3      南海市建筑技术学校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四路7号4楼
  2010-11-1至5日    佛山市建筑业协会    佛山市禅城区同华东一路20号

  每天收件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佛山市建筑业协会 联系电话:83355175(办公室) 83322052(主任室)
  联系人:姚先生 许小姐

  二、受理条件:必须完成有效期内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三、提交资料:办理延期申请需提交延期申请表一份、合格证书原件及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延期申请表必须登录系统,在企业账户内填写,系统确认提交成功后打印表格,持证人签名,单位盖章。

  四、办理方式:鉴于本次到期的证书数量多,涉及面广,本着“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能”的原则,省考核办会前来我会现场办理延期手续,切实为我省的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各施工企业只需将延期申请表、到期证书及有效继续教育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给我会培训中心即可,不必亲自到省考核办办理。

  五、收费:10元/证。


                                              佛山市建筑业协会
                                             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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