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外企业办理退还诚信保证金业务的通知(2014/05/30)

 
时间日期:2014-5-30 15:36:43        已被阅读次:[7671]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住建管理局2014528日公布的《关于取消市外企业申领诚信手册相关要求的通知》,取消市外企业申领诚信手册需存储诚信保证金的要求。我会现接受市外企业办理退还诚信保证金业务的申请。为使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现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企业登入市建筑业协会网(www.fsjx.org)的“诚信保证金管理系统”查阅《诚信保证金退还业务流程》,并按流程指引办理退还、销户手续。

二、我会受理退还申请后,每周三、五统一将《退还诚信保证金审批表》(下简称《审批表》)送市住建管理局审批。

三、因退款、销户手续相对繁琐,考虑到银行的承办能力,避免企业在银行长时间等候,各企业必须在取回《审批表》后,即与开户银行的客户经理联系办理退还、销户手续的具体时间。如等待时日较长,请企业谅解。

 

受理部门:佛山市建筑业协会市场部(禅城区同华东一路20203室)

咨询电话:83218371

联系人:李莎  雷毅文

   附件《诚信保证金退还业务流程》

 

 

佛山市建筑业协会

一四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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