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成立佛山市禅城区建设工程管理专家库的通知

时间日期:2022-12-18 12:26:17        已被阅读次:[3009]
 

 

 

主动公开

 

 

佛山市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成立佛山市禅城区建设工程管理专家库的通知

 

各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区质安站,区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整合专家资源,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的技术优势,助推我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我局拟成立佛山市禅城区建设工程管理专家库,在本区从事建设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造价、检测、鉴定、维保、建材等工作的专业人员均可申请入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工作中以客观公正、遵纪尽责为职业守则,热心支持本行业的工作,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

(三)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具有相关专业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相应执业注册证者优先;

(四)所在单位须办理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五)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二、主要职责

(一)协助参与禅城区建设工程相关的各类专项检查、巡查;

(二)参加建筑行业相关调查研究工作,为行业管理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三)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抢险救援、事故调查、事故鉴定提供技术支持;

(四)参与工程技术咨询、项目评估、新技术新工艺推广普及、行业相关培训讲座等其他需要专家参与的技术指导服务工作;

(五)参加我局、区建筑业协会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其他需要专业技术服务的各类活动。

三、专家聘任

(一)专家入库遵循个人自愿、单位择优推荐的原则;

(二)由区建筑业协会组织专家审核,经区建筑业协会秘书处批准并报我局备案后,聘为“佛山市禅城区建设工程管理专家”,专家名单在“佛山市禅城区建筑业协会网站”分批进行公告;

(三)专家聘任期为三年,聘任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续聘;

(四)区建筑业协会建立“佛山市禅城区建设工程管理专家库”专家个人档案,详细记录专家基本信息、业务能力、履职情况、职业道德、培训与再教育、奖惩记录、考核情况等相关信息,作为复审续聘专家的依据;

(五)入库专家在履行各项职责的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准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规被举报的专家,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取消专家资格并通报所在工作单位。凡被取消专家资格的人员将记录在案,终身不再聘为专家。

四、推荐材料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动员推荐工作,并于2022年12月31日前(第一批)将下列材料提交至区建筑业协会,地址为禅城区同华东一路20号406室

(一)《佛山市禅城区建设工程管理专家推荐表》纸质版一份(见附件,请根据自身情况勾选最多三项擅长领域),并发送电子文档(word版)到指定邮箱;

(二)身份证、职称证书或者执业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备原件核查)。

 

联系人:林勋武,13702933153;缪蔷薇,13798605560。

电子邮箱:617716270@qq.com

 

附件:佛山市禅城区建设工程管理专家推荐表

 

 

                   佛山市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2年12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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